【反修例】警方稱天水圍拘走光女子不涉性暴力 在高樓無警告開槍基於情況緊急

社會

發布時間: 2019/08/05 17:52

最後更新: 2019/08/05 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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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鎧均指,該名女子被捕時強烈反抗,導致出現大家不想看到的情況。(曾秋文攝)

警民衝突持續,多區出現示威者包圍警署等行為,其中天水圍警署昨晚(4日)一度被示威者包圍警署,期間一名女示威者被警員制服,多名防暴警將女示威者抬入警署,期間她被扯下內褲導致走光,引起外界高度關注。警方今日(5日)下午4時在記者會上交代事件,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余鎧均強調事件不涉及任何性暴力,負責拘捕行動的是四名女警,而從旁協助的2名男警員並無觸碰該名女子。

余鎧均解釋,今日凌晨四時,警方已迅速回應有關事件的情況,當時由4名女警務人員控制該名女子,然而該名女子情緒高漲,並作出強烈反抗,警方當時已嘗試為她整理裙子以免她走光,無奈該名女子情緒不穩定和強烈的掙扎,導致出現大家不想看到的情況,其後在她情緒穩定後,著警方讓她自行步行,走光情況已無再出現。

余鎧均強調,警方有指引,當拘捕女被補人時,需要由女警務人員控制女被補人,重申昨晚從旁協助的2名男警員,並無觸碰該名女子。

至於有將軍澳居民稱,自己於無衝擊下被警員用警棍打中,余鎧均認為有關指控嚴重,警方需不偏不倚作調查,涉事男子已向投訴警察課投訴。

另外,昨晚(4日)有示威者圍堵觀塘警署時,有警員在警署高樓內並無警告下向鯉魚門道聚集的市民開槍,並留下海棉彈彈殼。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江永祥解釋,今日凌晨時分,有不少暴力示威者包圍警署,更對警署造成不少破壞、縱火,至凌晨2時30分,觀塘警署外面有幾位激進示威者與一名相信為持反對意見的人士發生衝突,該名持反對意見的人士被人圍毆,警員一直在警署3樓監察情況,為保護受圍毆的人士,基於情況緊急,警方在電光火石之間用槍驅散示威者。

江永祥補充,警員在使用任何武力之前盡可能會作出警告,但由於警務工作複雜,特別是一些涉及極度暴力,如:傷人、斬人案件,好多時未必有空間給予警告,但重申警方在使用任何武力都有指引,在可行情況下一定會給予警告。

有媒體問及有警員在執行示威活動、前線人員正發射催淚彈,但有警員卻在旁使用手機,江永祥認為手機已成為港人生活一部份,沒有實際資料顯示同事當時正在玩手機,由於未能知悉同事當時是否使用手機接收訊息,故他不敢武斷作出評論。

對於周六晚(3日)及隨後凌晨時分,有示威者衝擊黃大仙紀律部隊宿舍。江永祥指,當時無論是示威者及居民都有互相投擲雜物,對於宿舍上有居民高空擲物,警方願意作出跟進,重申警方對於任何違法、暴力行為必然會作出處理。

問及元朗7月21日白衣人無差別襲擊事件,江永祥表示過去周末警方再拘捕4人,至今已拘捕23人,涉及非法集結,而有關調查仍在進行中,不排除會檢控更多人,而警方在檢控方面是須向律政司尋求意見,不存在選擇性檢控。